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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商贸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倡议书​

时间:2025-11-3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全市各商贸企业:

年终岁尾历来是安全生产关键期和各类事故隐患高发期,加之餐饮、住宿等商贸企业人员密集、货物集中、用电设备多、往来客流大,火灾、踩踏、燃气泄漏等安全风险显著上升。近期全国各地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深刻,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倡议: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筑牢管理根基

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层层压实岗位安全责任,将安全生产覆盖采购、存储、经营、销售、仓储、配送等全链条。

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团队,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实行 “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组织员工开展岗前安全培训和定期复训,重点普及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应急处置、疏散逃生等知识,确保全员具备基本安全技能。

二、聚焦重点风险防控,消除安全隐患

(一)消防安全管理

全面检查维护消防设施,确保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自动报警系统等完好有效,定期校验检修,杜绝过期失效。根据经营面积和货物类型,合理配置灭火器材,放置在显眼易取位置。

规范电气设备使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定期检查电气线路、插座、开关等,老化线路及时更换;商场、超市等场所的照明、空调、电梯等大功率设备需单独布线,安装过载保护装置。

畅通生命通道,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24 小时畅通无阻,严禁堆放货物、杂物或上锁,疏散通道宽度符合规范要求,应急照明灯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

(二)用电用气专项防控

燃气使用场所必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排风系统,定期检查燃气管道、阀门、灶具等,确保无泄漏;使用燃气时保持通风良好,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营业结束后关闭燃气总阀。

禁止在货物存储区、营业区违规使用明火,确需动火作业(如设备维修)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清理周边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和监护人员,作业后确认无火源隐患方可离场。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需合理设置客流疏导标识,配备专人引导客流,避免高峰时段拥堵、踩踏风险;节假日或促销活动前,制定专项安全方案,控制入场人数,落实限流措施。

零售店铺、便利店等小型商贸场所,严禁 “前店后住”“下店上住” 违规住人,确需留人值守的,需设置独立安全出口和防火分隔设施。

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协同联动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针对火灾、燃气泄漏、踩踏、电梯困人、货物坍塌等场景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疏散路线、责任人及处置流程,每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应急演练,提升实战能力。

与辖区消防、公安、卫健、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畅通应急联动渠道,确保突发情况时快速响应、协同处置。

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包括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疏散引导标识、急救药品等,定期检查更新,确保关键时刻能用得上。

、营造全员参与氛围,共建安全环境

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每日营业前、闭店后进行全面安全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详细记录。

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员工、顾客举报安全隐患,对及时发现重大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形成 “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 的良好格局。

利用门店电子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冬春季节安全生产知识,向员工和顾客普及安全防范常识,提升安全意识。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事故是最高的成本。让我们以 “时时放心不下” 的责任感,从细节抓起、从隐患改起,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共同守护冬春季节的平安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