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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太原有奖发票活动系统建设服务机构的通知

时间:2026-01-2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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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484号)文件要求,做好有奖发票试点相关工作,我拟建设太原有奖发票活动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建设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有意愿参与本市有奖发票活动,具备独立承担或与其他系统建设服务机构共同承担千万量级发票上传、核验、摇奖、兑奖工作的机构。

本次征集有奖发票活动系统建设服务机构,拟采取N1”模式,N个机构承建前端发票上传入口及负责兑奖工作。1个机构后端统筹承担发票验真、验重及兑奖工作,并负责对接税务部门发票系统及全国有奖发票数据监测平台。

  、服务机构的工作任务

  数据安全保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好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收集。安排专人负责保障系统稳定性、可靠性,确保不发生信息泄露、网络技术故障等意外情况

)政策宣传推广。前端建设机构应投入资源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能够采用多渠道方式面向商户、消费者进行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核验发票信息。后端统筹机构应对接税务部门发票系统,做好数据对接工作核验确定消费者上传发票是否满足参与抽奖活动的资格。

  )数据归集对接。后端统筹机构应对接全国有奖发票数据监测平台,实现数据归集与上报。

  (五)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有奖发票资金发放相关情况,安全、完整留存活动相关数据五年及以上,主动接受审计、监督配合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

  (六)其他保障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正常开展的工作。

  二、入选服务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的组织机构

  1.前端建设机构需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和运营服务能力

  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能够根据活动需求,升级迭代软件系统。具备完善的风险防控预案,能够防范套取资金等恶意行为。

  (三)具备高效的应急响应及处置能力

有奖发票活动筹备、开展过程中,项目主要负责人员、技术人员应保持24小时待命状态,可第一时间快速响应及处置紧急情况

(四)自觉抵制违规套利行为

参与企业应当严格遵循公平、诚信原则,积极完善活动系统,自觉抵制违规虚构交易、套取补贴等行为。

  三、入选平台确认流程

  (一)服务机构报送申请材料。

  (二)太原市商务局会同财税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评审,由评审小组给出建议入围服务机构名单。如只有一家企业报名且符合评审要求,也可正常入围。

  (三)建议入围服务机构名单经太原市商务局确认后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

  (四)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通过太原市商务局官网向社会公告确定入选服务机构名单。

  四、所需资料

  1.太原市有奖发票活动系统建设申请书(应包括机构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本次前端系统或后端系统建设方案等);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支付业务许可证》;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5.承诺书,承诺具备搭建太原有奖发票活动系统的技术、资源、服务保障等能力以及对参与遴选所提供的资料、方案等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以上材料一式份,加盖公章。

  五、参与报名

  请有意愿参与太原市有奖发票活动系统建设服务机构遴选的各相关企业,于2026年130日18:00前将申请材料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dayunzhixing777@163.com,纸质版交至太原市政府主楼九层932室(市场运行调节科)将结合项目经验、方案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定,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与。咨询电话:4226218

  特此通知。

 

 

                                  太原市商务局

                                   2026年1月29